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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暨广东省庆祝建国70周年美术作品展参展工作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

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和广东省庆祝建国70周年美术作品展将于今年7月举行,按照中国美术家协会和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的相关通知,我校参展工作安排如下:

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参展工作安排

(一)、参展画种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陶艺、动漫、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画。

(二)、参展程序

1、初评:凡自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展,本次展览初评采取照片参评方式,每人每画种报送作品照片不超过两件,作品照片尺寸统一为10寸,照片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

作品照片除中国画、油画只能投省展外,上述其他画种作品照片可同时投省展和全国美展相关展区,如作品同时入选全国美展和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可提前从省展中办理退件参加全国美展评选。

各部门收集本部门教师与学生的参展作品照片(一式两份),填写参展信息表(参见附件1),并于2019年6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创作处,由科研创作处统一上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进行参评。

2、复评:参展作者在接到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入选通知后需送交原作参加终评,原作参加终评时需装裱(框),并由科研创作处统一组织送件(具体送件日期及地点另行通知)。

参评作品的内容、规格、装裱形式等,需严格按照《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收件和评选。

二、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参展工作安排

按照第中国美术家协会通知,凡自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注:艺术设计展区中建筑艺术除外),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送展参评第十三届全国美展,我校教师可按照画种进行投稿参评。

(一)、中国画、油画画种需参加广东省美术作品展,并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进行评选上送。

(二)、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综合画种·动漫(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书籍装帧)、综合材料绘画、陶艺采取网上投稿方式(具体投稿方式及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3),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至7月5日。

(三)、艺术设计作品投稿方式为函报方式(具体投稿方式及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3),收稿截至时间:2019年7月5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四)、实验艺术作品投稿方式为函报及电子邮件方式(具体投稿方式及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3),收稿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五)、动漫作品投稿方式为电子邮件方式(具体投稿方式及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3),收稿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

(六)、壁画作品投稿方式为函报及电子邮件方式(具体投稿方式及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3),收稿时间:2019年7月5日至8月15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七)港澳台地区作品(原作)由展区负责邀请,海外华人作品(原作)自由投稿(具体投稿方式及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和附件3),收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八)全国美展除中国画、油画画种外,其他类型作品参展均为作者自行投稿和送件。各部门需认真核对、填报、汇总本部门教师与学生的参展信息表(参见附件1),于2019年6月6日统一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联系人:郭林林     短号:633107

电子邮箱:kyc@gzarts.edu.cn

附件:

1、参展汇总表.xls

2、关于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初评作品投稿方式的通知.docx

3、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docx

科研创作处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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