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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73 号)工作部署,要求在省属本科高校中开展本科专业对标建设自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我校对标建设自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专业自评

请各二级学院面向本单位全部本科专业,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重点评价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适,培养规格是否明确,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师资配备是否充足,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障是否有效。具体专业自评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包括专业办学特色、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困难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填《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参考模板见附件2)、填写《学校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见附件3)。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6月19日-71日),各教学单位组织填写《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附件2)、学校专业对标建设自评附件3)。

2.专家组评估7月2-78日),学校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

3.学校汇总后报送专业对标自评材料至广东省教育厅(7月15日前)

、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请在71日前将《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和学校专业对标建设自评(院系签章)的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工作联系人:林婕老师(683213)、赵倩老师658017、黄晚晴老师(654604

附件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开展专业自评名单.doc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本科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表.doc

附件3.学校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xls

附件4.(粤教高函[2019]7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pdf

                                                                     

教务

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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