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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提供2019年科研奖励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教师的科研产出,根据《广州美术学院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办法》(广美【201782号),现开展2019年度(2019/1/12019/12/31)科研奖励统计工作。各部门科研秘书请于20209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科研创作处邮箱,各单位如有逾期不提交证明材料的,不能参与2019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注:“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不在此奖励范围内)。计划作为2019年及以后的校级课题“项目库”项目的结项材料,不对其进行科研奖励。请按照模板格式提供本次科研奖励证明材料的电子版(著作除外)具体如下:

一、科研论文

1. 奖励范围如下:

1)《中国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

2)《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ISSHP)、《科学评论索引》(ISR)、《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

3)《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其中:

第(1)至(2)条需提供论文扫描件及外文收录证明。

第(3)至(4)条需提供论文扫描件。

2. 符合我校现有奖励办法的论文请提供包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在内的扫描件。

二、学术著作

1.奖励范围为:未获得校级学术出版基金、广州美术学院研究文集等校级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如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等。教材、画册不在科研奖励范围(以版权页为准)。

2.各部门根据年度科研统计的基本情况进行补充、汇总,请提供原书2本;电子文件请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著作前20页内容、封底。

三、科研获奖

1.奖励范围:科研成果奖、论文获奖、著作获奖。

2.表格已根据各部门年度统计情况基本汇总,各单位科研秘书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著作电子文件,参考前面论文、著作的格式要求。

四、授权专利

1.奖励范围: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三大类职务专利。

2.表格已根据各部门年度统计情况基本汇总,请提供专利证书及扫描件。

五、创作成果

1.此附件为各部门2019年度美术、设计创作成果情况,根据各部门年度统计情况基本汇总。

2.美术、设计创作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证书必须有颁奖单位印章。非证书类的图片、网页、作品集等,不能作为获奖证明材料。

3.需提供证书的成果包括:入选、参展及以上获奖证书、收藏证书、特邀证书、成果采纳证明等。作品发表等可在本部门备案,不需交科研创作处。

4.入选、参展及以上奖励、收藏、特邀、成果采纳等创作成果请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成果图片。

请科研秘书于科研群共享或部门电子邮箱下载以下附件:

12019社科成果

22019创作成果

3CSSCI、北大核心、CSCD目录

4. 2019科研成果(电子材料样式)

5. 补充清单

联系人:刘夫永

联系电话:39362025669749      

邮箱:kyc@gzarts.edu.cn

科研创作处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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