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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效,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决定开展2021年“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项目范围。2018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范围未验收的项目;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质量工程校内结题验收暂缓及延期项目;2019年资助教材项目。(详见附件1)

2.时间范围。对自公布立项至2021年9月已达到完整建设周期且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

2.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

3.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填报相关表格。经教学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验收登记表、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9月24日前送教务处。

2. 凡参与今年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1年9月24日24:00前登录我校质量工程系统(http://gzarts.zlgc2.chaoxing.com/),填报并上传结题验收材料。

3.除教材外,所有类别的结题验收项目,均填报附件3《项目验收登记表》,并提交项目立项后所取得的建设成果实证材料(包括教材、教学论文、师生获奖证书、专利书、与其他单位合作协议书及合作成果、成果辐射效应及获认可的评价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其中在线开放课程还要完成课程资源网页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验收后统一报送。

4.教材结题验收,填报附件4《自编教材检查验收登记表》,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要提供已正式出版发行的教材2套送至教务处存档。

5.省级项目通过校内结题验收后,须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开放填报时间请留意网站公告)填报验收项目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本次检查验收的校级项目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报送省级相关项目的重要依据,本次检查验收的省级建设项目结果将作为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版、强特色”提升计划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部分验收优秀的项目成果,学校将加大宣传展示、成果推介、应用推广等力度;对有特色做法、有深化改革必要和建设潜力的项目将优先推荐为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并给予后续支持。

3.凡应结题验收的省级、校级项目,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结题验收的,一律按不通过处理,不得继用项目经费。

联系人:赵倩(658017),邮箱:jwc@gzarts.edu.cn

附件:附件1:2021年应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项目验收汇总表.doc

     附件3:项目验收登记表.doc

     附件4:自编教材检查验收登记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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