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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开展2019年和2020年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的管理,根据《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现开展2019年和2020年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现对2019年和2020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达的项目库入库项目(附件1和2)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并打印一式三份(原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大学城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送交中期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所有中期检查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5日(周五)下午4:30前

二、结项工作

对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进行结项。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并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送交结项成果(纸质版两份),以及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安排结项答辩事宜。结项办理期限: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周五)下午4:30前

三、项目终止申请

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影响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可提出项目终止申请。请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终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注:所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2:2020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3: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4: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联系人:彭新东;电话: 66119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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