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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精神,根据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度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学年度全校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及以上(含试用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担任辅导员未满一年的参加考核,但不定级。

优秀辅导员评选范围为从事本科生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年度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辅导员的岗位工作要求和职责,对辅导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能力、工作业绩、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标准见《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广美〔201975号)。

三、考核流程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与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具体指导组织实施辅导员考核工作。

各学院成立辅导员专项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辅导员年度考核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辅导员年度考核和优秀辅导员推荐工作。学院在职在岗辅导员数量3人以下可推荐1名;4人以上可推荐2名,择优推荐辅导员参评优秀辅导员。

辅导员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学生测评、学院考核、职能部门考核及学校评议4个环节,其中辅导员自评不计入总分。重点考核辅导员年度工作的实效与业绩。辅导员考核量化体系由基本分、附加分组成,总分的计算方式为:考核总分=基本分(学生测评*20%+学院考核*40%+职能部门考核*40%+附加分。辅导员年度考核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自评。辅导员须对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实填写《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登记表》(附件1)进行自评,同时向考核小组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

(二)学生评价。考核小组在辅导员所负责年级中随机抽取学生总数的40%(超过限额的抽取30%~35%)填写《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对辅导员日常工作进行测评,除去评分最高的5%和最低的5%得出的平均分为年级学生满意度测评分,占比20%

(三)学院考核。各学院党总支根据学院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等意见,依据《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4)的内容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占比40%

(四)职能部门考核。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对辅导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的内容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占比40%

(五)附加分按《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附加分细则》(附件6)执行。

(六)学校评议。考核小组按权重比例折算汇总考核分数,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拟定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

(七)公示。将拟定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结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考核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考核结论,依据有关规定由学校给予相应奖惩,并记入《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登记表》存入辅导员个人档案

四、考核结果

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的核定为合格优秀;综合得分在60分至75分之间的核定为基本合格;综合得分在59分以下的核定为不合格

辅导员考核合格以上者可参加优秀辅导员评选,学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辅导员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年度考核辅导员实际总数的15%,。

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辅导员,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改正。凡考评被确定为不合格或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辅导员,应由所在学院党总支报请考核小组建议学校予以调离工作岗位。

学校授予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辅导员优秀辅导员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凡被授予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者,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材料上交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1119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辅导员考核与评优材料(附件1-5)报学生工作部(处)(地址:行政楼525办公室,联系人:何老师670271、黄老师661753),同时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gzarts.edu.cn

附件1 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登记表.docx

附件2 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附加分登记表.xlsx

附件3 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xlsx

附件4 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xlsx

附件5 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考核与评优登记总表.xlsx

附件6 广州美术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与评优附加分细则.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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