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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开展学校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勤工用工部门:

为树立学生勤工助学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激励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图强、完成学业。根据《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继续开展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奖金标准

1.勤工助学自强标兵(10名),奖金1000元/人

2.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若干名),奖金500元/人

二、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普通本科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无不及格科目;

2.遵守学校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主动,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3.参与评优的学年中的2个学期均参加勤工助学,在岗时间不少于9个月,每学期的工作量累计不少于140小时,且工作得到用工部门认可;

4.勤工助学自强标兵要求参评学生每学期的工作量累计不少于150小时,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30%以内,能力突出,且工作得到用工部门的高度认可。

四、评选程序

1.5月27日前,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线上填报“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年度考核”(逾期当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处理)。

2.6月2日前,校内勤工岗位以工作部门为单位,在“学生管理系统”对在本部门勤工工作的学生进行审核、评议,填写具体鉴定意见,并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注明考核结果(考核等级为“优”的学生比例限制在15%以内)。

3.学生处结合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评审意见,在考核等级为“优”的学生中评选出“勤工助学自强标兵”10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若干名,报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请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勤工助学的指导老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配合做好本次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联系人:车老师

电话:020-39362003。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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