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普通本科在港招生工作的安排,我校拟派教务处招生办郑浩华、岑君豪、陈泽生、徐波和纪检办邹子如共五人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4日赴香港、澳门组织本年度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人员姓名、职务(职称)
| 郑浩华
| 教务处副处长
| 邹子如
| 纪委办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 岑君豪
| 招生办主任科员
| 陈泽生
| 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
| 徐波
| 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网络管理员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香港、澳门
| 拟出访日期
| 2017年5月31日至6月4日
| 签注类型
| 香港(三月两次)、澳门(三月一次)因公访问签注
|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 赴香港、澳门组织本年度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 邀请单位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澳门中华教育会
| 经费来源
| 学校本科招生经费
| 公示期
| 5天(2017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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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纪委监察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刘 滴 电话:66381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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