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师德风范,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简称“三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三年一次的师德建设与“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评选活动设立“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管理育人先进集体”、“德艺双馨杰出教师”、“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管理育人优秀工作者”、“优秀辅导员标兵”六项。
二、 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2个)
1.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二级单位或教学团队;
2.领导班子团结,事业心强,凝聚力强,单位整体精神风貌好;
3.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坚持长期开展师德建设活动,有制度保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
4.育人意识强,善于把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教书育人成效明显;
5.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按照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目标,认真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
6.形成了优良的教风和学风,具体表现为学生的考研率、就业率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或毕业生自主创业成效突出,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成果发表率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率高;
7.无教学事故和违法现象发生。
(二)“管理育人先进集体”(1个)
1.承担管理、服务工作的学校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
2.单位领导和教职工有较高的育人意识及服务意识,有制度保障,开展管理与服务育人活动的效果好;
3.工作管理规范、科学,善于把提高服务师生和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管理与服务育人成效显著;
4.形成了优良的工作作风,具体表现为服务教学科研创作的意识强,师生评价好;
5.没有出现工作责任事故,无违法现象发生;
6.单位团结,积极向上,绩效突出。
(三)“德艺双馨杰出教师”(2名)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文艺方向,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在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敬业奉献,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
2.有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方面有突出的成果,教育教学经验或教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学校的发展或本学科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
3.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的爱戴,在师生中有崇高威望,是教师的楷模;
4.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的在岗(含延聘)教师;
5.本项目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在此基础上由学校统筹。
(四)“教书育人优秀教师”(18名)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文艺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在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敬业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和科研创作成果突出,近 3年来公开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的学生曾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所指导的学生曾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曾获厅级以上奖励;
3.教学质量高,课堂教学评估优秀,且没有出现过教学事故,学生满意度高;
4.将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育人效果好,受到学生爱戴,得到同行肯定;
5.曾获得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或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6.有 3 年以上(含3年)教龄的在岗(含延聘)教师;
7.名额分配:中国画学院1名,造型艺术学院(含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实验艺术系、造型艺术基础部)4名,建筑艺术设计学院2名,工业设计学院2名,视觉艺术设计学院2名,艺术与人文学院(含美术史系、艺术管理学系、公共课教学部)2名,美术教育学院2名,城市学院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1名,附中1名,机动指标1-2名。
(五)“管理育人优秀工作者”(6名)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敬业奉献,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和以生为本的意识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端正,对待师生热情、耐心,师生评价较高;
(3)管理规范,服务周到,工作方法有所创新;
(4)曾获得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或其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在我校工作 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党政管理人员(含“双肩挑”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
(六)“优秀辅导员标兵”(2名,从近三年的年度“优秀辅导员”中推选,材料由学生处提供)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2)热爱辅导员职业和学生工作,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3)所带班级学生违纪率、考试作弊率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4)坚持以生为本,竭诚服务,以身作则,经所带班级学生民主测评,称职率在85%以上;
(5)注重理论研究,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有研究成果发表;
(6)近 4 年来,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能够在全校学生政工干部队伍中起表率和榜样作用;
(7)在我校工作满 4 年的本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三、组织领导
(一)师德建设与“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由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黄启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佃谨、宋光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宣传部、人事处、学院办、组织部、纪委办、工会、教代会、教务处、科研创作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申报工作的领导,制定评选推荐方案,广泛宣传并征求师生的意见,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评选申报工作。对上报材料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
(三)学校相关部门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公示,再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
四、材料上报
(一)推荐先进集体须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师德建设与“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并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评材料用 A4 纸打印,复印件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二)推荐先进个人须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师德建设与“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评材料用 A4 纸打印,复印件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参评“教书育人优秀教师”项目,推荐单位加具意见时,应注明该候选人是否可推荐为“德艺双馨杰出教师”。
(三)在2010、2013年两次师德建设与“三育人”评选表彰中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在同一项目提名推荐。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6年6月17日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cb@gzarts.edu.cn。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送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12B室)。联系人:谭国柱,联系电话:665052。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先进事迹将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师德建设与“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docx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师德建设与“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docx
中共广州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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