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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广州美术学院第二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拟晋升人员公示
关于我校赴日本开展学术交流的公示

应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邀请,经学校领导批准,我校拟于2016年11月中旬由中国画学院院长张彦教授率团赴日本开展学术交流。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团组名称

广州美术学院赴日本学术交流团

团长姓名、职务(职称)

张彦

中国画学院院长(教授)

出访团组成员

部门

职务(职称)

齐喆

建筑艺术设计学院

院长助理(教授)

阚宇

美术教育学院

教授

刘滴

国际交流处

处长

出访国家或地区

日本

拟出访日期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共5天)

航班安排

广州-东京:CZ385;东京-广州:CZ386

日程安排

11月14日:搭乘航班从广州前往东京;
11月15日:日本画与中国画比较研究调研;
11月16日:日本画与中国画比较研究讨论会;
11月17日:日本与中国设计比较研究调研,磋商两校进一步交流合作事宜;
11月18日:搭乘航班从东京返回广州。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我校此次应邀赴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开展学术交流,有利于深化两校学术合作,提高我校国际学术影响力,传播中国艺术与文化。同时双方将协商进一步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相关事宜。

邀请单位

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

经费来源

   张彦、齐喆、阚宇三人往返机票、在日期间住宿费由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负责;刘滴往返机票、在日期间住宿费、四人伙食费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由我校承担。

公示期

5天(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国际交流处反映。反映情况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纪委监察处、国际交流处

联 系 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彭新东   电话:661191

国际交流处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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