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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公告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美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科研创作处现开展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2022年科研创作处下达的项目库入库项目,包括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学校委托专项研究等三类项目。根据工作要求,现对上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中检材料(中期检查表和中检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汇总至科研秘书处,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中期检查截止日期:10月27日(周五)下午4:30前。

注:科研系统有时间限制,请勿逾期办理。

二、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

(1)根据项目库建设要求,2021年项目库立项科研项目应于本年度结题。请2021年立项的项目库科研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结题(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结题材料(结项申报书和结题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结项办理期限:即日起至11月30日(周四)下午4:30前。

(2)如需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延期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广州美术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系统内下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创作处审批。

注:延期申请须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完成时间。每个项目最多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最晚至2024年11月30日),延期后如无特殊原因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

延期申请办理期限:即日起至11月30日(周四)下午4:30前。

三、2020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

2020年项目库未结题科研项目请登陆科研管理系统办理(操作指引见附件1)。同时打印纸质版结题材料(结项申报书和结题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创作处。

结项办理期限:2023年11月30日(周四)下午4:30。

注:2020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

四、逾期未提供任何材料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经费收回学校统筹使用。  

注:所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666596

材料提交地址:大学城行政楼513科研创作处

附件1:科研管理平台操作指引.docx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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