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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
关于转发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年“新生活 ·新风尚 ·新年画”美术创作展示活动征稿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和2020年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的管理,根据《广州美术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现开展2021年和2020年项目库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现对2021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达的项目库入库项目(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并打印一式三份(原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大学城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送交中期成果佐证材料,以及所有中期检查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4日(周一)下午4:30前

二、结项工作

对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进行结项。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5),并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送交结项成果(纸质版两份),以及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安排结项答辩事宜。结项办理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周五)下午4:30前

2020年项目库项目如需延期的,请项目负责人撰写延期申请,打印纸质版(一份),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wsc@gzarts.edu.cn)。延期申请办理期限: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周五)下午4:30前

注意:延期申请须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新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

2019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

三、项目终止申请

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影响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可提出项目终止申请。请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终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纸质材料至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注:所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2:2020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3:2019年度项目库入库清单(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xlsx

附件4: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5:广州美术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类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联系人:唐馥敏;电话: 66930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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