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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24.05.16

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我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我校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学生自觉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主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旨在鼓励引导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类型、类别、立项以及各类项目经费等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往年立项通知要求执行,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申请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商业前景;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的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与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将研究成果予以进一步实施,使之服务于社会。

二、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且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3)各团队申报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2.指导老师

项目组自主选定或由院系配备12名相关学科指导教师,同一导师限指导3项(含往年未结题的指导项目)。

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创业实践项目中需要邀请校外导师(企业导师)的,可报相关院系审批,并在申报书中注明备案。

3.项目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时间1年~1.5年。

三、项目立项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6.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四、申报名额

2024年学校拟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45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10项左右,创业实践项目5项左右。并从中择优推荐国家级项目12项,推荐省级项目23项,其中重点支持领域省创项目1项。

五、时间安排

1.填报时间和初评时间

2024516日~524日,学生个人或团队根据自己研究的项目类别,选择相应的项目表格填写。创新训练项目请填写附件2《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请填写附件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与此同时,每个申报项目还需填写附件4《项目任务书》和附件5《项目信息表》。

各院系组织专家初评本单位项目,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初评结束后各单位须在524日下午4:00前提交相关项目材料至教务处。

2.终评时间

5月底前,学校组织专家终评,确定2024年校级立项项目,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工作。为保证学校的推荐评审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凡上报材料不符要求、个人提交或逾期提交,均不受理。

六、项目管理

学校根据《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广美〔201931号)对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项目启动后,立项任务书由教务处归档保存。项目组应按照项目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完成前,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答辩和验收。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电话:39362013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2.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doc

 3.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4.项目任务书.doc

 5.项目信息表.xls


教务处

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