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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项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2025.02.28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4号)、《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5号)、《关于2025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6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要求按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申报通知(见附件1234)执行。

2.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申请评审书并上传系统,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

3.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人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申请评审书,在我校科研管理平台(我校官网智慧门户-科研管理系统)进行预申报。

4. 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人在教育部平台提交申请评审书后,学校教务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科研处提供该申报人《评教结果证明》,由科研处上传至教育部平台。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228日起开放,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16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317日上午11时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人资格的审核,科研管理系统显示该项目状态为“学院通过”,逾期或未通过学院审核的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其他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25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325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人资格的审核,并在325日前提交盖章版《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5)至科研处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2.html

2.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5.html

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

4.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5_1180333.html

5.  附件5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xls

联系人:刘老师 66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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