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3号)、《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4号)、《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5号)、《关于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5〕6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要求按照教育部官网公布的申报通知(见附件1、2、3、4)执行。
2.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项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申请评审书并上传系统,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
3.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申报人需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申请评审书,在我校科研管理平台(我校官网智慧门户-科研管理系统)进行预申报。
4. 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申报人在教育部平台提交申请评审书后,学校教务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科研处提供该申报人《评教结果证明》,由科研处上传至教育部平台。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2月28日起开放,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预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6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3月17日上午11时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人资格的审核,科研管理系统显示该项目状态为“学院通过”,逾期或未通过学院审核的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其他项目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5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3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人资格的审核,并在3月25日前提交盖章版《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5)至科研处办公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
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2.html
2.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5.html
3.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
4.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5_1180333.html
5.
附件5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xls
联系人:刘老师 666023
科研创作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