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
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和“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教育部申报通知》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1)。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
四、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
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
(二)申报者可访问以上网站(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打印、签字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旧版本无效。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网上提交信息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1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面)。译著类成果还需提交原著或复印本1份。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份,*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论文类成果材料:
1.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2.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二)电子版材料
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评审表pdf格式)、成果(pdf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成果附件和证明材料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做好命名。
六、申报时间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创部联系邮箱kyc@gzarts.edu.cn,并于10月30日12点前提交盖章版《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及其他纸质版申报材料至科创部(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pdf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rar
3.二级单位申报审核汇总表.xls
联系人:胡老师 661136
科研创作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