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学工〔2023〕28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资助工作组复核,黄文欣等104位同学拟获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专项资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月7日—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冒名、诬告或无明确事实依据的,一律不予受理。请于10月11日16:00前到学生处反映。
联系部门:学生处
联系人: 李老师、车老师(020-39362003)
附件: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docx
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