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激发我校教师的创作积极性,鼓励和支持艺术创新,促进高质量创作成果的产出,进而提升我校整体艺术创作水平,增强艺术影响力,2018年度我校将启动广州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创作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拨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
1.2018年度校级艺术创作基金重点资助:(1)围绕广州美术学院建校65周年来的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重点人物等创作的项目;(2)围绕中央和广东省开展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以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重要时间节点与重大事件创作的项目。申报者可围绕以上主题的任意一种,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创作积累,自选角度,自由创作。
2.资助范围包括: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等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或不同艺术样式融合创新和新兴艺术门类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其中,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5×1.5米;版画作品单幅不小于1×1米;雕塑作品的尺度为:单件作品最长边不小于1.2米,且应为硬质材料。项目创作周期一般为一年至两年,结题时需提交完整材料。
(二)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请根据研究需要及项目成果形式合理安排,校级艺术创作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为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适当的资助资金,额度参照校级科研项目执行。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或聘用期两年以上的受聘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艺术创作的能力,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且担任实质性作品创作工作。
2.申请者近五年须有与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研究创作成果。
3.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1.以院系为单位集体组织报送申报材料至科研创作处。
2.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在院系:
《广州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创作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文件与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
3.各部门、各单位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填写审查和担保意见,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创作处:
(1)《2018年度广州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创作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
(2)所有申请者的《广州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创作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文件与纸质材料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肖盼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513室
电话:020-39362025,660023
邮箱:kyc@gzarts.edu.cn
附件: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创作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18年度广州美术学院校级艺术创作基金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研创作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