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根据《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经校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或已退休但被学校返聘的教师。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重复表彰。
二、表彰名额
2018年学校评选表彰4名左右教学名师。
三、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年。
2.候选人须填报相关表格,并提交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参评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3.“教学名师”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4.各教学单位须组织学生对推荐候选人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情况一并上报。
四、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年限和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进行推荐。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名教师参评。
2.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类)》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选。
3.学校对表彰人选情况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联系人林婕(683213)。
1.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候选人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3.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表。
4.能够反映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纸质版,电子版)。
附件:
1.
附件1 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2.
附件2 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表.doc
3.
附件3 广州美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奖励办法(试行).pdf
4.
附件4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6号).pdf
教务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