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班学生评优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比例及奖金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以内;奖金标准:2500元/名。
  
(二)毕业创作优秀奖
   
毕业班学生总数的20%以内;奖金标准:1500元/名。
  
二、评选依据
   
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评优与奖励条例》(广美〔2017〕45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宁缺勿滥。
  
2.各学院评选推荐名单在6月23前报送学生处汇总,学生处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及填写要求
  
(1)《广州美术学院学生评优奖励登记表》内容电脑录入,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本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先进事迹”一栏,须用第三人称填写学生具体表现及主要成绩;“二级学院意见”一栏,须写明学生获奖称号,如“同意该生评为优秀毕业生”或“同意该生获得毕业创作优秀奖”。
  
(2)学院初审名单:(Word文档,按优秀毕业生、毕业创作优秀奖的顺序排列);
  
(3)优秀毕业生历年获奖情况表及其它佐证材料、证书;
  
(4)奖学金签领表、总表;
  
(5)应届毕业生毕业创作课程与毕业论文课程总成绩排名表(总成绩=毕业创作成绩×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学分)。
  
4.学生申报材料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报送材料需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须在6月28日前提交到学生处。
联系人:黄思思,短号:661753。
  
四、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1.对获得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获奖证书。
  
2.奖学金由毕业班辅导员制作奖学金签领表和汇总表报学生处审核后,交计划财务处统一办理转帐手续。
  
附件:
  
附件1  广州美术学院学生评优奖励登记表.docx
  
附件2  2021届毕业生毕业创作课程与毕业论文课程总成绩排名表.xlsx
  
附件3  优秀毕业生历年获奖情况表.docx
  
附件4  毕业班评优奖学金签领表.xlsx
  
附件5  毕业班奖学金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