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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做好学校2021届本科毕业班学生评优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班学生评优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设置比例及奖金标准

(一)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总数的8%以内;奖金标准:2500元/名

(二)毕业创作优秀奖

毕业班学生总数的20%以内;奖金标准:1500元/名

二、评选依据

按照《广州美术学院本科学生评优与奖励条例》(广美〔2017〕45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宁缺勿滥。

2.各学院评选推荐名单在6月23前报送学生处汇总,学生处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3.报送材料及填写要求

1)《广州美术学院学生评优奖励登记表》内容电脑录入,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本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先进事迹”一栏,须用第三人称填写学生具体表现及主要成绩;“二级学院意见”一栏,须写明学生获奖称号,如“同意该生评为优秀毕业生”或“同意该生获得毕业创作优秀奖”。

2)学院初审名单:(Word文档,按优秀毕业生、毕业创作优秀奖的顺序排列);

3)优秀毕业生历年获奖情况表及其它佐证材料、证书;

4)奖学金签领表、总表;

5)应届毕业生毕业创作课程与毕业论文课程总成绩排名表(总成绩=毕业创作成绩×学分+毕业论文成绩×学分)。

4.学生申报材料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报送材料需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须在6月28日前提交到学生处。

联系人:黄思思,短号:661753。

四、表彰及奖学金发放

1.对获得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获奖证书。

2.奖学金由毕业班辅导员制作奖学金签领表和汇总表报学生处审核后,交计划财务处统一办理转帐手续。

附件:

附件1  广州美术学院学生评优奖励登记表.docx

附件2  2021届毕业生毕业创作课程与毕业论文课程总成绩排名表.xlsx

附件3  优秀毕业生历年获奖情况表.docx

附件4  毕业班评优奖学金签领表.xlsx

附件5  毕业班奖学金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1年6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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