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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全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名单的公示
广州美术学院关于第三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申报推荐单位的公示
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教师科研产出,根据《广州美术学院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办法》(广美【201782号),现开展2021年度科研奖励统计工作。请各部门科研秘书于202210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审核与提交工作,逾期未提交或漏交的,将不纳入2021年度科研奖励。计划或已作为校级项目库项目结项的成果,不在此次科研奖励范围内。请按照科研系统手册的要求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具体申报方式见附件1

一、科研论文

1.奖励范围如下:

1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中国社会科学》;

2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EI工程索引;

3)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

4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

2.请将“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在内的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登记——学术论文”条目。

3.以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且作者第一单位须为广州美术学院。

二、学术著作

1.奖励范围:未获得校级学术出版基金、广州美术学院学术文库等校级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如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等,且作者第一单位为广州美术学院。教材、画册、参考书不在科研奖励范围(以版权页为准)。

2.请提供原书1本,并将“封面、版权页、目录、著作前20页内容、封底”等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登记——出版著作”条目。

三、授权专利

1.奖励范围:非学校资助,并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三大类职务专利。

2.请将专利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登记——专利成果”条目。

四、创作成果

1.美术、设计创作成果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和获奖作品(照片),奖励以颁奖单位印章为准。非证书类的图片、网页、作品集等,不能作为获奖证明材料。

2.请将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成果登记——获奖荣誉”条目。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39362025666023

广州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

2022927

附件: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科研秘书、科研人员).zip

附件2.CSSCI南大核心、北大核心.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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