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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公告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项、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研究生院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项、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项工作

1.根据项目库建设要求,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应于本年度结题

(1)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导师研究生联合科研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研究生教材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计划项目等)根据工作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结项验收表》中对应项目的结项验收表,由所在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培养部门汇总填写《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项、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由所在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

(3)将以上纸质版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同时送交项目结题成果佐证材料及汇报册。所有结项材料的电子文件,每个项目命名规范:2021结项-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以培养部门为单位命名(2021项目结项材料-培养部门名称),压缩包形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研究生院林老师邮箱:113609819@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9月29日下午5:30。

2.如需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须同时将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于2023年9月29日前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延期申请需详细填写延期原因、研究进展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完成时间。每个项目最多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期后如无特殊原因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

3.仅2021年立项项目可延期至2024年8月30日,2020年(含)前立项未结题项目须于2023年9月29日前提交结题材料,无特殊原因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

4.如需撤项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撤项申请表》,附上经费开支明细,已完成的成果提供佐证材料,将相关资料于2023年9月29日前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批。

5.逾期未提供任何材料的,项目将予以终止处理。

二、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2022年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导师研究生联合科研项目、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研究生教材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计划项目等)根据工作要求,对以上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结项验收表》中对应项目的中期检查表,并由所在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培养部门汇总填写《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项、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由所在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一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将以上纸质版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同时送交项目中期成果佐证材料。所有中期检查材料的电子文件,每个项目命名规范:2022中期-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以培养部门为单位命名(2022项目中期材料-培养部门名称),压缩包形式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研究生院林老师邮箱:113609819@qq.com。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9月29日下午5:30。


注:所有纸质材料须双面打印,培养部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林喆、李霓霓 联系电话:664561、66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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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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