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申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省企联合基金申报要求见省科技厅网站,包括:
1. 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664.html
2.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663.html
3. 粤惠联合基金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740.html
4. 粤莞联合基金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739.html
5. 粤佛联合基金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737.html
6. 粤深联合基金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738.html
7. 粤穗联合基金项目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3665.html
二、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于下文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候。
三、各二级单位须严格审核申报人的申请书及申报资格,填写《二级单位纵向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下文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行政楼513,逾期不候。
四、系统申报时间
1.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项目:8月25日-9月20日。
2.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项目:8月25日-9月20日。
3.粤惠联合基金项目:8月25日-9月13日。
4.粤莞联合基金项目:8月25日-9月13日。
5.粤佛联合基金项目:8月25日-9月13日。
6.粤深联合基金项目:8月25日-9月13日。
7.粤穗联合基金项目:8月25日-9月13日。
附件:二级单位纵向申报审核汇总表.xls
科研创作处联系人:刘老师 666023
科研创作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