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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作
关于我校2023年下半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公告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项目库科研项目中期检查、2021年项目库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美术学院2016年科研人才奖励通知

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投入科研工作,争取重大项目,创造精品力作,多出优秀成果。学校决定对近三年来获得突出成果的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科研团队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给与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科研工作者(30名)

1、参评对象:在职在编教师。

2、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科研创作成果第一负责人

(2)成果时间为2013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3)申报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创作作品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著作、理论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

科研项目为省级项目(含省级)以上,并且已结项;

获得的专利所有权为广州美术学院;

横向项目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力,对社会服务有突出贡献。

3、申报者填写《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者》(附件1),并附上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二、优秀科研团队(3个)

各部门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时请提交本部门本单位近三年的科研工作总结(2000字以上),并加盖公章,并附上近三年科研成果一览表。

三、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3名)

各部门各单位实质从事科研创作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项科研创作工作的科研管理人员,申报时请提交本人三年来的科研管理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

四、以上三项由各部门各单位集中申报,并将所有材料汇总后电子版发送到kyc@gzarts.edu.cn,纸质版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送至科研创作处。

联系人:郭林林 电话:633107

附件:《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表》.docx

科研创作处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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