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举办2026年“挑战杯”广州美术学院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竞赛时间
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25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本届赛事。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大赛内容
大赛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致力于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踊跃投身到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中,共设置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组别。大赛注重考察大学生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兼顾对项目商业价值的评价;大赛将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
四、基本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效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不可报名参赛。
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鼓励将近年来参与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青春”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百千万工程”突击队项目、“攀登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成果进行转化申报,鼓励项目团队注册执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五、参赛形式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
2.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六、赛程安排
1.2025年9月-10月,开展活动宣传,赛前培训,作品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院。跨院系组建团队,提交项目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2025年10月-11月中旬,二级学院初赛,提交推荐作品材料至校团委。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学院初赛评审。学院初赛评审前须将初赛计划(初赛时间、地点、形式等)报校团委。校团委将派老师参加各学院初赛。各学院按照学校复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择优确定报送参加学校复赛的作品。各学院团委于11月10日下午4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作品申报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5),文档打包命名为“学院+2026创业计划作品竞赛”,发送至邮箱gzmytuanwei@163.com。
纸质版材料:《作品申报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附件3)、《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汇总表》(附件5),交至校团委209办公室。
3.2025年12月,学校复赛、终审决赛。
4.2026年1月-2026年3月,项目打磨;省赛项目推荐、评定。推荐省赛项目将根据省赛有关通知要求推荐。
七、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竞赛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若干。
参与、指导“挑战杯”各级竞赛激励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挑战杯”系列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州美术学院关于印发<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切实做好作品遴选和指导工作,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和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培育。各学院推荐参赛项目要注重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攀登计划”项目、“百千万工程”突击队行动的衔接和拓展,鼓励学生将科技创新项目转化为创业实践;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将科技成果转化,挖掘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赛事、做好培育,给予场地、技术、人员、财力等方面支持。
(三)严格审核。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大赛要求,对参赛作品申报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作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附件:
附件12026年“挑战杯”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推荐项目数量分配表.docx
附件22026年“挑战杯”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2026年“挑战杯”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计划书.docx
附件42026年“挑战杯”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2026年“挑战杯”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xls
广州美术学院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朱子涵;联系电话:13824408852)